我现在在职的公司,由于刚成立公司时出纳当时不懂的资金结算规定,开出了几张支票没有填写收款单位名称,所以这些款项长期挂在应收帐款中。请告诉我怎样处理符合财务制度和税务规定
或者取得相关转付证明,实在要发票而不得自己花钱到税务局开票吧!自己权衡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