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纳税技巧及案例分析
一、纳税人类别的纳税筹划技巧: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筹划的误区:税赋。如一般纳税人用(销项税-进项税)/不含税的销售收入=税赋与4%或6%相比。不应该从税赋的高低来判断,而要落实到利润上,利润是增加还是减少。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筹划的要点: 1. 适用范围 高附加值,毛利率高的企业。 2.需考虑的要素 (1)客户对发票的要求; (2)客户对产品的用途需求〔最终消费者(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不大)、固定资产、继续加工或销售(必须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的发展阶段; (4)各种成本(会计成本、管理成本等)。 3.案例 (1)某高档瓷器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税率,由于是高档店,瓷器的进销差价比较大,进价为销价的20%。 在这种情况下:应缴增值税=300*17%—300*20%*17%=40.8万元 筹划:将企业进行“分劈”,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企业,如果客户购买的产品多为最终消费者,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公司含税销售价格两个企业含税销售额分别为175.5(300*1.17/2)万元和175.5(300*1.17/2)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应缴增值税:175.5/1.04*4%+175.5/1.04*4%=13.5万元。 利润增加:(175.5/1.04*2—300)—300*20%*17%+(40.8—13.5)*10%=30.03万元。 (2)某A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100万元,进项税17万元,用该批原材料生产甲产品10台,每台销售额40万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率为17%。 应缴增值税:40*10*17%—17=51万元 筹划:如果成立若干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每一销售公司均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样A工业企业以每台20万元(不含税价)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销售给客户,如果客户购买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或销售并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小规模纳税人也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代开)。为有竞争力,销售公司的含税价格由每台40*1.17=46.8万元,降为40*1.04=41.6万元,销售公司最终以每台不含税价40万元销售给客户。 应缴增值税:(20*10*17%—17)+40*10*4%=33万元 利润减少20*10*0.17—(51—33)*10%=32.2万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筹划时仅考虑税赋是错误的,第一要考虑客户对发票的需求,第二销售价格含税变化有多大,第三利润是否增加而不能看税金交纳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