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财产租赁所得
(一)税目范围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次的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扣除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为20%)
2.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3.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