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一)税目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二)税率表
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计算公式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