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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营业税政策下,随军家属可享受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swh
等级:论坛游侠
文章:201
积分:1750
注册:2016年7月7日
楼主
原营业税政策下,随军家属可享受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九款规定,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016/7/7 17: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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