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的核算
1、“临时设施”补充会计科目的说明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可以比照“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对本科目进行理解。
2、“临时设施摊销”备抵科目的说明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可以比照“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对本科目进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