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确认与税法比较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确认与税法比较 会计准则 税法 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处理。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我国的政府补助属于构成收入总额的补贴收入范畴,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差异分析:(1)对于作为“递延收益”处理的补贴收入,跨年度结转营业外收入时,则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考虑递延所得税的确认。(2)税法明文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作纳税调减处理。(3)名义金额(1元)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应以公允价值确认所得,相应地,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确定。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确认与税法比较
会计准则 | 税法 |
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处理。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 我国的政府补助属于构成收入总额的补贴收入范畴,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差异分析:(1)对于作为“递延收益”处理的补贴收入,跨年度结转营业外收入时,则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考虑递延所得税的确认。(2)税法明文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作纳税调减处理。(3)名义金额(1元)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应以公允价值确认所得,相应地,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