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算制度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支付,对于需要开支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和学院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2、根据己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固定资产核算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院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编号,加强管理。
2、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编制固定资产报表,对购置、调入、调出、报废的固定资产,要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会计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3、 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报批手续。发现有多余、闲置以及保管使用维护不当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