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所需资料
年审所需资料(需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复印件须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一)《武汉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核定表》和《武汉市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均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没有安排残疾职工的不需填报"花名册"。以上表格可在武汉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whdpes.org.cn)下载,或在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处、地税办税服务厅领取。
(二)财政供给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度《人员编制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2013年度《武汉市用工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年审手册》或2013年度1-12月《社会保险费缴费表》(加盖公章);若无则提供2013年会计凭证账册内的工资发放表;新成立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三)已安排残疾人职工,应提供该职工的:
1、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2013年《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等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3、2013年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的清单;4、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