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虽然两者均为同一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但两者归集口径不同。
v 总体来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口径小于高企研发费口径,即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必然可以归入高企研发费,但归入高企研发费的费用不一定可以加计扣除。
v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归集口径依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第四条 ,高企研发费归集口径依据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