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在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明确当下为向注册制过渡的时间段。在此过程中,依照证监会的部署安排,“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和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与此同时,证券法作为注册制的必备前提,已经提上修改日程。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12月10日召开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立法工作。
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市场条件成熟后,注册制逐步落地已经成为市场共识。
然而,市场仍然急切需要了解注册制改革方案的进展,随着3月5日肖钢的讲话,这个谜底也被揭开。
“2014年将制定完成注册制改革实施方案,但今年并不会推出,我国市场将结合实际推行”中国式注册制改革“,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市场条件成熟后逐步落地。”肖钢指出,“如果2015年《证券法》修订通过、实施了,那么注册制当然就能实施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注册制的改革已经由国务院成立专题小组,由证监会牵头联合相关部委参与研究推进。2014年中或有较详细的注册制改革方案上报讨论。
这意味着,届时注册制的轮廓将会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