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营业外支出的审核
(一)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一)审核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重点审核:
1.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2.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有赔偿部分。
4.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5.各项赞助支出。
6.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7.为被担保人承担归还所担保贷款的本息。
8.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