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的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同时微型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具体指:
行业 |
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划型关系 | |
农、林、牧、渔业 |
500万及以下 |
||
工业(制造业等) |
300人及以下 |
2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下 |
6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批发业 |
20人及以下 |
5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零售业 |
50人及以下 |
5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交通运输业 |
300人及以下 |
3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仓储业 |
100人及以下 |
1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邮政业 |
300人及以下 |
2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住宿业 |
100人及以下 |
2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餐饮业 |
100人及以下 |
2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信息传输业 |
100人及以下 |
1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人及以下 |
1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5000万及以下 |
1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物业管理 |
300人及以下 |
1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人及以下 |
资产总额:8000万及以下 |
两者同时满足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人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