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关于汽车生产企业从供货方收取的维修费问题
汽车生产企业为保证出口海外的汽车售后服务,在汽车出口离境后,按照出口汽车使用配件量的一定比例,从供货方收取的维修费,应按“修理修配”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范围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范围,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以前,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书面合同、协议、收据、客户结算凭证、客户提货单等凭据。
十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年应税销售额起始时间计算问题
鉴于增值税纳税期限为月度,为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年应税销售额从2010年4月1日起计算。
十四、关于超标小规模纳税人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时间问题
对于超标小规模纳税人逾期未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在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仍未申请的,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满10个工作日后所在月份的1日,开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
十五、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采的建筑用页岩,增值税征收方式问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采的建筑用页岩可按照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六、关于企业制造方便面调料里的脱水蔬菜适用税率问题
根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脱水蔬菜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十七、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增值税优惠政策问题
原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企业,其改制后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十八、关于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间计算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中第十二条规定,对由于纳税人月度之间购销不均衡,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税务征收机关可采取按年度清算的办法,其年度一律按公历年度掌握。
十九、关于多个纳税人共用水(电)表,发生水(电)转售行为,其发票开具问题
多个纳税人共用水(电)表,水(电)部门只对水(电)表所有权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水(电)表所有权人可根据其他共用水(电)表纳税人的实际水(电)耗用情况,开具转售水(电)的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