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票子系统通用版
1、填写完发票销货清单中的商品后,点击“退出”时系统提示“金额×税率-税额的绝对值大于0.06”。
答:问题原因:这是由于此发票的计算误差过大,超过了6分钱。
解决办法:方法一、“不含税”状态下在清单中查找小数位数一样的,比如:10.99999999或者10.63333333这样的价格,这些数都是因为除不尽成为无限循环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对这样的数字稍做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方法二、把一张发票上的商品行试凑拆分成一张或多张发票,或者把某几种商品拆分一下,比如将原来数量为10的商品行,分成每行数量是5的2行商品,这样拆分几种商品后即可。
2、购买发票正常,但进行已购发票读入时提示:“事件代码:87,事件描述:IC卡中发票卷时间错”。
答:情况一、这是由于开票系统在读入新购发票时,会对将要读入的发票卷购票时间与上次已经读入的发票卷的购票时间进行校验,如果将要读入的发票卷购票时间早于上次已经读入的发票卷的购票时间,就会出现上述提示(例如,上次已经读入的发票卷购票时间为2008年8月5日,而新购的将要读入的发票卷购票时间为2008年8月4日,则会出现此提示)。这种对时间的校验,即使在上次所购发票全部使用完的情况下也是会进行判断的,即购票前上次所购发票已经全部开具完,在对新购发票卷进行读入时也会将新购发票卷购票时间与上次所购发票卷购票时间进行比对。出现这种提示,可先持企业IC卡到税局发售系统进行发票撤销,然后让税局调准发票发售金税卡的时钟,再重新售票即可。
情况二、若税务端的发行发售系统的金税卡时钟与正常时钟相差超过5年(例如当前正常时钟为2009年,而发行发售系统的金税卡时钟为2003年),发售发票时购票时钟会自动增加16年(即所购发票的购票时间会记录为2003+16=2019年),本次购票可以正常读入开票系统,但若下次再买票时发行发售系统的金税卡时钟已调整为正常时钟,则在这种情况下在开票系统中读入再购买的发票时就会出现此提示。此时税局的时钟是正常的,所以无法修改时钟重购发票,只能重发金税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