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效益显著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效益显著
发布时间 :2012.02.27 来源: |
2011年,市财政结合我市环境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2874万元,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公共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示范项目补助,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日前,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炉及转炉煤气余热利用发电”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总投资9985万元,其中市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是回收被放散的高炉、转炉煤气,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煤气的放散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利用回收的煤气进行发电。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42073吨,年减排二氧化硫448吨,年节电11655万千瓦时,可实现年利润3457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煤气综合利用率,节约了能源,减少了环境污染,改善了区域环境,实现了节能减排,具有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作用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