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特制定《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
附件: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
财政部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