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和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报名一般在什么时间?**一般在什么时间? 答:会计从业资格**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一般是4月第四个星期日。初级会计电算化**时间由各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在每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完成。 报名时间一般为上年度11月份至12月份左右,如有变化,以合肥市财政局网站公告为准。**成绩有效期至**当年年底。 三、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哪些? 答: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9]1482号)文件规定,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合格。 2、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合格。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合格证明; 2、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持证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第二年起,每年参 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合肥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般从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的培训学校我局将适时在合肥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事务”栏发布。 六、哪些条件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答:( 一 ) 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 含省级 )经济类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论文。 ( 二 ) 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当年所学财经类科目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 三 ) 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中任何一个科目。 ( 四 ) 参加市县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七、会计从业人员如何办理调转登记? 答:1、外地市会计人员办理调入,须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2、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出,须凭加盖调入单位公章的个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八、会计从业人员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答: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90天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九、会计从业人员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填写变更登记表并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十、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补办? 答: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的,申请人需先与合肥市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然后在相关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 十一、合肥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其他省市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从绿色的换成紫红色的。 十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行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的**,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十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什么时间报名?**一般什么时间?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一般为上年度的10月中下旬,**时间一般为当年5月中下旬(一般是第三个星期的六、日),如有变化及具体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十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科目有哪些? 答:初级资格**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科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 初级资格**需在一年内通过,中级会计资格**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十五、如何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文件(人办发[2001]21号)规定,**取得全科合格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六、注册会计师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警官证)。 十七、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一般为几月份?**一般为几月份? 答:注册会计师**报名一般为每年3至4月,**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一般为第三个星期的六、日),如有变化,以正式通知为准。 十八、注册会计师的**科目有哪些? 答:注册会计师**科目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及第二阶段综合**,即“6+1”模式。 十九、注册会计师证书如何办理? 答:单科合格的考生前往报名点领取成绩通知单,全科合格人员可持单科成绩通知,一寸近期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我市考办集中向省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在领取全国**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二十、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二)取得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三)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四)符合《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财会〔2005〕875号)“第五章破格条件”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对不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具备基本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三项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1、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2、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3、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4、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二十一、我想成立一个会计代理记账的机构,不知道要准备哪些资料?具体的程序是什么? 答:根据《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 申请报告; (二)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 (三) 机构协议或者章程; (四)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情况表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因我市代理记账审批权已下放给各县区,如需申请代理记账资格,请直接向所在县区的审批机关申请。 二十二、合肥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0551-3538850、353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