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查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前 言
自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至今10年的时间,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已经掌握了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且深刻理解税制及税收政策的精神实质。因此,有一部分纳税人偷税的手法就不向过去那样只表现在手续不全,项目填写不对、应税收入不知道申报纳税等问题上。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税收管理制度的不断更新,高科技及信息化不断发展,纳税人的偷税手段也越来越变化、隐蔽。然而,我们税务稽查人员的查案工作也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需要。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一是查案意识低,不能向公安人员那样对一点涉嫌犯罪人的线索抓住不放,进行比对、分析、研究、确定;二是政治、业务素质不高,知识面掌握不到位;三是能力差,掌握知识不够,有些检查人员在查案过程中,纳税人有偷税的问题也查不出来,有些检查人员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在查案过程中遇到纳税人的偷税问题也同样存在查不出来的问题,问题在哪?问题就在于我们的检查人员运用知识的能力差;四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一追到底的精神不具备。因此,我们要想提高办案质量,就得增强查案能力。所以,今天,我讲的主题就是如何增强查案能力?以提高办案质量。围绕这个主题我讲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查办案件人员的素质、意识和能力问题
(一)人员素质。简单地说,人员素质是指一个人的发展条件。税务查办案件工作是一项政治过硬、业务很强、技术很高、知识面很宽的工作。 这是查办案件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或素质分为政治素质,既:查办案件人员必须要有政治理论水平、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这就要求每位稽查人员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有高度的政治感、敏锐性,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有独特的政治观点,有自己看问题的鉴别力;查办案件人员 必须要有很强的业务素质,一是查办案件人员要掌握一定范围内的知识,即“量标”,如税收、财会、经济、管理等等;二是查办案件人员要掌握专业技巧知识,即:“质标”或“技标”如选案技术、查案技术、审理技术、执行技术等;三是查办案件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综合素质条件 。由于查办案件工作的特殊性,查案人员不仅要具备单项业务素质条件,而且要有忠诚、勤奋、严谨、文明、清廉、高效等综合素质条件,有助 于查办案件 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具体要求是:
1、练好基本功,掌握查案知识
(1)练好基本功。在税务稽查实践中,不少稽查人员把“选”、“查”、“算”、“写”、“说”、“处”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六种基本技能。 “选”就是选准稽查对象。从事税务稽查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各类稽查案件的特点,依据科学的选案方法或特定目的,通过计算机或人工筛选确定稽查对象,为稽查实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查”就是查证落实问题。税务稽查人员要落实被查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就得立足一个“查”字,在“查”上下功夫。对被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骗税行为存在的每个问题要查清、查实、查深、查透,查个“水落石出”。
“算”就是计算。一要会计算被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税额等有关税收指标的数据;二要会计算被查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运用到的有关财会核算指标数据。
“写”就是记录书写。稽查人员要把稽查的事实情况或稽查的结果归纳总结,以文字的形式进行表述。如在稽查过程中,制作的《询问笔录》,填写的《税务稽查底稿》和《查帐原始记录》,稽查完毕后填制的《税务稽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案例分析》等。
“说”就是语言沟通。稽查人员在查帐过程中或查帐结束时向被查纳税人说明查证的事实情况。说时,要有理有据的表达需要说明的情况和问题,以进一步查证落实事实。
“处”就是在落实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被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问题进行处理。它是对稽查结果的反映。一是审理中的处理,就是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处理决定;二是执行中的处理。《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稽查结论》送达的处理、催缴税款入库的处理及对限期内既不履行纳税义务又不申请复议情况的处理。
(2) 掌握查帐基本知识。税务稽查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而且必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要做到:懂税收法规政策,懂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懂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懂信息化技术;会分析企业财务报告,会查看企业会计凭证、帐薄及报表,会分析测算产销量、会定性定案处理。即“四懂”、“四会”。因为,一个企业应该纳什么税、谁缴纳、怎样纳税、什么时候纳、纳多少税?都与税收法规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会计核算方法、财会制度紧密相关。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只有掌握了有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3)熟练掌握运用税收法律、法规和财会法规,提高查案中的查帐技能,始终都是对稽查人员的基本要求。 常规的税务查帐,是查办税务案件的有效方法之一。在过去的若干年,查帐基本上等于稽查,但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纳税对象发生了变化,依法纳税的观念未在人们脑子中牢固树立起来,经营、获利、生存、发展是纳税人经营的出发点和归宿,税收违法问题除帐簿凭证反映外,更多的趋于隐蔽化,帐外经营、隐瞒资金大量存在,因此税务稽查除查帐外,需要运用查帐以外的其他方法去进行。但是查帐始终都将是稽查的主体部分,其他方法的稽查都是围绕帐目是否存在,是否应存在展开的,所以提高查帐技能仍是每个稽查人员所必须的。
(4)掌握稽查方法。开展稽查工作,完成稽查任务都离不开稽查方法。稽查方法对头,稽查人员就可以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的线索,打开稽查工作的突破口,从而有效地增强稽查工作的预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成功率。稽查方法包括稽查工作方法和稽查技术方法。稽查工作方法包括稽查工作策略、工作途经、工作程序;稽查技术方法包括稽查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有关资料的方法;商品货物实地稽查方法;对某些具体问题分析研究的方法;对会计核算中反映的数字、时间、地点、项目内容、重点帐户及其对应关系以及经济往来之间经济关系的稽查方法;调查取证的方法等。实际工作中选择哪一种稽查方法,都要根据现实稽查条件来确定,要把稽查工作方法和技术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