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防范措施
(一)从私营企业内部进行的会计舞弊防范
1、建立合适的私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防范企业会计舞弊的最佳屏障,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结合私营企业的特点,应注重内部控制的弹性设计,内部控制应随着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适时改进。内部控制防范私营企业会计舞弊有效性的关键是内部控制要尽可能完善及适合私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必须能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应尽可能使信息交流畅通;内部控制应强调“软控制”,强调私营企业也需要文化的建设。只有通过私营企业文化建设,使防范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成为私营企业自身文化的核心内容,树立私营企业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德价值观,营造私营企业的诚信理念,才能真正地实现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防范。
2、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并完善其社会保障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不能自觉抵制私营企业主强令、指使的会计舞弊行为,是当前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主要成因。为此,必须要致力通过加强私营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后续教育、以及会计从业人员的自我修养与教育等途径,提高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的职业道德素养,使私营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坚持准则、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提高技能、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自觉抵制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不正之风。
(二)政府部门可以采取的会计舞弊防范措施
1、为私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台
首先,应为私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平台,为私营伞业的生存、发展消除各种不公平、歧视性的政策限制,切实执行《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私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法制保障;允许私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一样,在符合相同的条件下可以进入各行各业公平地参与自由竞争。
同时,在私营企业的融资方面,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无差别的金融服务;应尽快发展与私营经济相配套的民间金融体制,尤其是要鼓励、加速、完善发展对私营企业融资急需的贷款担保体系,更好地为私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以降低私营企业为获取资金而进行会计舞弊的诱因。
2、加大会计舞弊的违法成本以及降低守法经营的成本
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期望所得到的非法所得大大低于所耗费的成本,即“投入”大于“产出”,其会计舞弊行为才会因为被视为无“效益”而作罢。另外,从法律制定方面看,其对违法成本的设定应能有效地遏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持续、广泛、从严地加大对会计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大会计舞弊者受严惩的心理预期。同时使会计、税收等规范刚性化,在监管环境与制度上做出有效安排,均有利于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防范。
3、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防范作用
按照会计法、公司法、税收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规定,即使私营企业在进行包括工商年审、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请银行贷款等经济事项时,均需提交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这些中介机构必须按国家标准设立,执行严格的执业规范和标准。建立以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为核心的社会中介审计,逐步完善私营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为防范发生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道德风险提供一道有效的防线。
此外,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对私营企业的会计工作监督,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均有权检举,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建立一个畅通无阻的举报信息机制,通过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监督,以全天候、全方位地对私营企业的会计舞弊行为进行防范。
4、完善政府自身的监管体制
当前我国对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政策法规不完善,使私营企业觉得会计舞弊有机可乘,客观上也是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一个催化因素。为防止私营企业实施会计舞弊行为,必须有健全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目前,我国对私营企业会计进行外在监督的部门主要有财政、税务、工商、行业业务主管部门、企业有借款的金融机构等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审计部门。但监管人员的素质以及不同监管部门能否做到信息共享,让所有监管部门面对同一份财务报告,是制约私营企业会计舞弊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5、加强不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金融机构之间应加强对私营企业贷款资信情况的交流、沟通,如加强对贷款卡的年审管理,及时掌握私营企业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贷款及担保情况,建立对私营企业出现逾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异常情况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以对贷款私营企业提交的财务报告进行与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交叉验证,这是防范私营企业为获取信贷资金而进行的会计舞弊的有效手段。
税务机关之间应加强对私营企业纳税信息的交换,加强对私营企业纳税信息的交换以及勾稽对比,可以有效发现私营企业的会计舞弊行为。
此外,应加强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以及其他不同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实行企业的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银行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作为纳税依据,并对发现的偷逃税款行为建立相应的处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控制大额现金的存取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的情况要及时报送税务机关。逐步改变私营企业传统的大量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因此,建立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不同政府监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对私营企业财务信息的沟通、实现资源共享,交叉对比,可以有效防范私营企业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