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
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是否应当作为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基础,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类型:
其他基金费
问题回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30号)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