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租用别的单位厂地,电费发票每次都是他们单位的名子,对方只是给我们开了一个电费分割单,我现在只能入到管理费用里面,大家说这样做可以吗?还有我去供电局问的时候他们说不能分开打,只能打一个户名,真是烦死了
拜托了,帮我想个办法
电费谁去缴的??如果是对方。那他应该开张收据给你们!你们据以做帐(管理费用),分割单做附件!!!在不然就是你们可以和对方协商在去申请一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