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的是一年的收入应此时缴完一年的税吗?
发票上开的是未来一年的收入,税务部门说要在开发票的月份缴完“发票上的全部金额”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
可是根据“所属期”原则,未来一年的收入应该分摊在未来的每个有中缴税啊!如果开票时就缴所得税,可未来一年费用与成本并未此时产生,那么现在缴的所得税之巨可想而知。
请教税务部门这样规定合理吗?大家又是如何在实践操作的呢?!
可是根据“所属期”原则,未来一年的收入应该分摊在未来的每个有中缴税啊!如果开票时就缴所得税,可未来一年费用与成本并未此时产生,那么现在缴的所得税之巨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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