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的税费问题
A公司(股份公司)于2002年收购了B公司(100%国有)。而在1997年B公司将一块土地卖给了房地产公司准备开发。当时有个协议房地产公司盖好房子后要给B公司300平方米的一层楼。2002年A收购了B公司的时候也就相应地继承了这笔协议。PS:房地产公司虽然支付了2200万元的土地转让费但是双方都没有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土地一直在B公司的名下(这个是为啥就不得而知了);另外B公司只是将税务注销,工商并没有注销。
就这样到了2008年房地产公司来通知A公司说土地无力开发想转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A公司要求补偿300平方米,房地产公司只肯赔100万。最后谈不拢就打官司。结果法院判土地转让合同无效,要B公司退回2200万土地转让费和赔偿800万的利息给房地产公司。由于B公司已经被100%收购,所以实际是有A公司参与官司和支付赔偿金的。
第一个问题:是否可以吧2200万土地转让费和800万利息,外加400万律师费,总计3400万列支为获得土地的成本费用。
第二个问题:要把B公司名下的土地转到A公司名下需要支付何种税费?可不可以按照3400万得价格进行转让。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转让价格过低是否会干预,按照市场价值来核算(土地至少值7000万)
第三个问题:如果公司无力支付庞大的土地装让税费,是否可以申请分期付款。
还有一个情况,是政府要修建地铁,刚好土地的一边是个规划中的换乘地铁车站。和地铁运营公司的土地买卖谈判已经接近尾声,可能要收卖出1.5亩土地。但是在短期内土地还是在B公司的产权。但是B公司已经注销了税务,是不是可以由实际控制者A公司开具相关土地销售发票?
就这样到了2008年房地产公司来通知A公司说土地无力开发想转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A公司要求补偿300平方米,房地产公司只肯赔100万。最后谈不拢就打官司。结果法院判土地转让合同无效,要B公司退回2200万土地转让费和赔偿800万的利息给房地产公司。由于B公司已经被100%收购,所以实际是有A公司参与官司和支付赔偿金的。
第一个问题:是否可以吧2200万土地转让费和800万利息,外加400万律师费,总计3400万列支为获得土地的成本费用。
第二个问题:要把B公司名下的土地转到A公司名下需要支付何种税费?可不可以按照3400万得价格进行转让。如果税务机关认为转让价格过低是否会干预,按照市场价值来核算(土地至少值7000万)
第三个问题:如果公司无力支付庞大的土地装让税费,是否可以申请分期付款。
还有一个情况,是政府要修建地铁,刚好土地的一边是个规划中的换乘地铁车站。和地铁运营公司的土地买卖谈判已经接近尾声,可能要收卖出1.5亩土地。但是在短期内土地还是在B公司的产权。但是B公司已经注销了税务,是不是可以由实际控制者A公司开具相关土地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