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bs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论坛帮助
dvbbs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社区
搜一搜更多此类问题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专业知识交流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那些?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变化?

您是本帖的第 226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那些?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变化?
xz99430943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论坛游侠
文章:208
积分:1600
注册:2009年8月9日
楼主
  点击这里发送电子邮件给xz99430943

发贴心情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有那些?与原来相比有什么变化?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与原条例相比,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9/8/18 21:00:07

 1   1   1/1页      1    
网上贸易 创造奇迹! 阿里巴巴 Alibaba
北京安易天地软件有限公司北方论坛
联系电话:010-51268244 13611231185 QQ:511102924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7.1.0 Sp1
页面执行时间 0.07813 秒, 4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