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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准则下的资本公积
iabc3000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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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准则下的资本公积
一,新准则下“资本公积”不在包括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接受资产捐赠
旧:按接收捐赠的资产按税法规定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核算,分“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处理,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后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新:接收捐赠资产价值作为“捐赠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2,政府补助
旧: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国家明确作为资本公积的应计入“资本公积”,对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完工后形成资产部分,转为资本公积,剩余要上交的冲减专项应付款。
新: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计入收益。但按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重组收益
旧:债务人将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新:计入“营业外收入.
4,关联交易价差
旧:按财会(2001)64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价差,视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价差".
新:未明确规定,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价差,应当视为关联方之间的捐赠,参照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核算,计入“营业外收入”。
5,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旧: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及应用指南规定: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终止确认时,其支付的对价为0,按规定将应付款项账面价值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取消“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旧:存在合同汇率时,外币资本按合同汇率确定,合同汇率与外币资产入账汇率不同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在“资本公积”下单设明细核算。
新:《19号---外币折算》规定:外币交易应在出示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因此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三,股权投资准备项目发生变化
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方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转让时,从“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转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转为其他资本公积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转至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转增资本。
新: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与会计制度一致)。按《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规定,投资转让时,应核销有关的资本公积,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按《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计入“资本公积”,在终止该金融资产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四,新准则新规定的资本公积内容
1,企业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计入损益。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直接计入损益。
2,《11号---股份支付》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在授予日按权益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在行权日,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按差额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24号--套期保值》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不涉及资本公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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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3 17: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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