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关于高危行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咨询?
高危行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否可在税前扣除的问题,是否有高手、税局的朋友解答一下?
我的理解:上网查了一下,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这个问题及财企[2006]478号文对此也没有明确,但地方税务政策对此却有不同的处理,河北的政策是可以税前扣除,新疆的政策是计提的不能在税前扣除,实际使用时可以税前扣除。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可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其发生应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且是合理的,这就是说计提的不能税前列支,但国家出台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这一政策是当前高危行业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实施的,计提后企业是否使用,力度有多大,监督机制如何这些都是不明确的,同时会影响企业当期的经营业绩,尤其是对高危行业的上市公司。如果计提的在税前不允许扣除,就影响了企业当期的现金流,企业可能会更不愿意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如果允许在税前扣除,就违反了企业所得税法,扣与不扣其实应在出台相关文件时就予以明确,减少企业业务处理人员的纳税调整疑虑。
请高手给予指点。。。。。。。。。。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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