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民族企业财政贴息的账务处理
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实行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银行实际操作时,先按照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贷给企业,企业再申请,经审核后财政部门再将2.88个百分点的利息返还给企业。
按照新会计准则,此类利息返还属于财政贴息,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当地银行等审核部门说了,必须将返还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否则不能返还。
请问各位大虾,应该怎么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此类利息返还属于财政贴息,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但是,当地银行等审核部门说了,必须将返还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否则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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