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一家小型建筑企业 ,以分包工程为主, 做建筑的配套设施。跨年度的项目不多,请教各位,我可不可以不采用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只把发生人工材料计入工程施工。
还有,不用工程结算可以吗?只用应收应付。越简单越好,呵呵
要按照会计准则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