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次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晚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容易导致合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
在实务中,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应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冰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
如:企业发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都想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愉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该资产并从中爱益等。所以肉其经济实质来看,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民以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 的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
在比如,企业在销售某商品的同时又与客户签订了售后回购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销售的经济实质来判断是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如果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满足了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则销售实现,应当确认收入;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企业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销售也没有实现,不应当确认收入,通常应当将售后回购的协议作为融资协议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