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图所示,输入、审核、记账、主管原则上可以为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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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单位、小企业可为一个!但是正常的是输入与审核应为不同之人!
周版
记账为张三,张三是出纳,出纳好像不管账吧?
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如此看来,不应当是同一人。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小单位,出纳会计就一个人,也无法杜绝。但要尽量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去做
安易并没有限定输入凭证和审核凭证为同一人是非法操作,允许全部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