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进口料件加工业务的帐务处理!二、委托加工形式
出口企业将进口料件以委托形式进行加工,财会部门应根据所订加工合同,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出库及加工凭证以及加工单位开具的实物收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支付加工单位加工费时,财会部门应根据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含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成品后,财会部门应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材料成本+加工费)
采用委托加工形式的,不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
贷:材料物资-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支付加工单位加工费时,财会部门应根据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含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成品后,财会部门应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进口料件名称(材料成本+加工费)
采用委托加工形式的,不需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