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设置往来客户时,客户、供应商为同一个可不可以,还有设置时客户、供应商两个是否都要打钩呢。因为应收应付每月都有发生,那我设置了期初余额,那每月发生额在哪设置,每个客户也要分开设置吗?
往来客户应收应付同一个可以的,不要重复设置。应收应付科目,核算类别应该在往来核算前面打勾。如5月份开始使用,余额装入应该装4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