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日前在京召开。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制订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监管,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制定资金拨付时间表,按照计划足额拨付资金。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于去年正式启动,中央财政首先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启动国家试点,惠及当地约2600万在校学生。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霍步刚在视频会议上表示。
霍步刚介绍,目前,全国尚有部分省份未报实施方案。这些省份要抓紧编制实施方案,以便中央财政及时拨付2012年的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需要强调的是,国家试点从680个县开始,但整个营养改善计划是全国性的,各省(区、市)要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试点工作,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将给予奖励性补助。
霍步刚说,为支持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已下达了2011年补助资金40亿元,并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安排了10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学校食堂建设。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积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尽快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一补”、改善就餐条件等所需经费。
他表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目前,财政部、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订具体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据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日前已经成立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财政部是其成员单位之一。下一步,各省和各市县也将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