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来源:学习时报 记者: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请您介绍一下201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谢旭人: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部署,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注重把握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狠抓财政管理,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在实施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规模。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制度,促进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大力支持增加农产品供给,扩大生活必需商品、原材料进口,加大储备物资市场调控力度,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降低流通成本。各地普遍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各项补助政策。 二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中央基建投资重点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序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调整税率结构,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一系列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 四是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 200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 60%以上地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步推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00万套以上,新开工1000万套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文化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