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http://bbs.anyicw.com/bbs/index.asp)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http://bbs.anyicw.com/bbs/list.asp?boardid=10) ---- 营改增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44983) |
-- 作者:swh -- 发布时间:2016/7/7 17:40:53 -- 营改增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