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http://bbs.anyicw.com/bbs/index.asp)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http://bbs.anyicw.com/bbs/list.asp?boardid=10)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37263) |
-- 作者:云天 -- 发布时间:2012/3/2 9:35:49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二十条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