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http://bbs.anyicw.com/bbs/index.asp)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http://bbs.anyicw.com/bbs/list.asp?boardid=10) ---- 企业分配利润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4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36274) |
-- 作者:0913lw -- 发布时间:2011/11/13 15:34:19 -- 企业分配利润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4 二、股权投资损失的确认 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对此从资产损失角度作了规定,企业发生的股权(权益)性投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例:甲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1000万元(不包括转让A公司股权的损失),A公司2009年12月份会计账面未分配利润600万元,2009年12月份,由于该企业尚有其他不良资产,甲企业只能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B公司。假设,甲企业与B公司在年度内签订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 1、甲企业在A公司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转让股权 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权投资所得为50万元(1250-1200); 应纳税所得1050万元(1000+50); 应纳所得税262.5万元(1050×25%)。 2、甲企业在A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后转让股权 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权投资损失为-310万元[1250-(600×60%)-1200]. 根据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的规定,甲企业2009年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应该在本年度确认并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690万元(1000-310); 应纳所得税172.5万元(690×25%)。 甲企业在A公司利润分配后转让股权比利润分配前转让股权少缴企业所得税90万元(262.5-172.5)。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企业股权转让时,无论是股权转让收益还是股权转让损失,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分配予否都是投资企业能否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关键,在不影响被投资企业其他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应尽量要求被投资企业对获取的利润进行分配,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
-- 作者:wenfajun -- 发布时间:2012/3/9 16:45:54 --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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