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安易免费财务软件交流论坛 (http://bbs.anyicw.com/bbs/index.asp) -- 财务专业知识交流 (http://bbs.anyicw.com/bbs/list.asp?boardid=10) ---- 关于发票开具个人名称的不同意见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24936)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1:03 -- 关于发票开具个人名称的不同意见 引用理道
常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²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必须是本公司员工 ²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手机个人名称,要扣个税,最好是定额通讯费票 ²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住宿票是可以开公司名称的,个人名称不能报销,税务机关不认 ²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这个补贴放在工资不要发票,到房产局开发票,要开公司全称,个人名称是个人收入要扣个税。 ² 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不是本公司员工,费用也不能在本公司报销,税务局查账要看员工花名册的。 ²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这个好象可以。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1:25 -- 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此条也是不行的,因为企业租房,租房人是不承担税的,都是企业去房产局开票,开票当然开公司全称,开个人开什么,开了个人税务局不认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1:46 -- 本人专门从事审核发票工作,为发票了解很详细,整天打电话询问12366或是税收文件,实不想大家看到一篇文章,就认为能这样操作。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2:10 -- 关于发票税务机关规定很多很多也是纳税人不了解,开票时不注意,以为行,实际不行。
有一次,大市场说开票只开抬头,其余软件不能开,我打电话投诉后,才知道是开票人懒惰造成的,唉。但是税务机关查账时可不管这些客观因素。 还得纳税人平常注意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2:31 -- 很不错,在发票方面你可能比税局的人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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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2:51 --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属于执行较严格的。
实际上各地对于发票的税前扣除可能执行尺度有些不同。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3:07 -- 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必要这么认真的
还是感谢提供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3:34 -- 发票为个人的手机发票实际上是不允许在企业税前列支的如题,个人的手机发票实际上是不允许在企业税前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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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3:51 -- 这些税收法律法规中好像也没有这么细的规定、楼主列出这些可以作为某一个公司自己的规定,其他公司不可效仿,要看实际情况,税局哪有这么较劲啊,查小公司还差不多 |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9/3 18:04:14 -- 现在税法规定的有些模糊,不具体,很多要企业根据自己单位特点分析,执行起来就有偏差了。到底什么是对什么不对很难说啊!疑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