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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合并后,是否允许弥补亏损?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24775)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8/28 18:33:30
--  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合并后,是否允许弥补亏损?

集团内的两个子公司合并后,如果之前一家子公司亏损,是否允许弥补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8/28 1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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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特殊处理原则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符合特殊处理原则的(四)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有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止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参考财税[2009]59号

--  作者:iabc3000
--  发布时间:2009/8/28 18: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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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合并,不能相互弥补亏损所得
--  作者:开☆★情
--  发布时间:2009/8/29 14: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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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  作者:wudazi
--  发布时间:2009/9/2 9: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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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