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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疑难问题汇总  (http://bbs.anyic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0&id=15332)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0:22
--  会计疑难问题汇总
1.【问题】
如何判断一项业务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解答】
会计的基本业务类型有以下四类:( 1)资产和权益同时增加; (2)资产和权益同时减少; (3) 资产项目此增彼减; (4) 权益项目此增彼减。 考试时对于这样的内容主要是给出业务要求判断业务类型。   这类题目关键要掌握两点: 1.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和分类很明确;2.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非常熟悉。看到一项业务,能很快反应出其账务处理应涉及到哪些科目(总账科目),进而判断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例题来掌握这类题目的解题思路:   例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是 ( )。   A.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B.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C.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   D.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解题思路:( 1)写出账务处理;(2)判断科目类别;(3)选择正确答案。   选项 A: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引起费用和资产的变化,分录:   借:制造费用 (成本类科目)     贷:长期待摊费用 (资产类科目)   选项 B:董事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方案,未分配利润减少,应付股利增加,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贷:应付股利 (负债类科目)   选项 C:计提长期债券投资利息,增加资产和投资收益,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应计利息) (或应收利息) (资产类科目)     贷:投资收益 (损益类科目)   选项 D: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减少盈余公积,增加未分配利润,分录:   借:盈余公积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属于所有者权益内部的一增一减。   所以,答案应选 B。 本类题目要求考生非常熟悉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而快速判断出业务的基本类型。
2.【问题】
分配生产工人工资为什么会使资产、负债同时增加?
【解答】
分配生产工人工资,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应付工资”,生产成本核算的是在产品的成本,属于存货的核算范围,存货增加,资产也就增加。   注意:分配生产工人工资不同于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发放生产工人工资借记“应付工资”,贷记“银行存款”,负债和资产同时减少。
3.【问题】
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否属于收入?
【解答】
会计的六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其中大家疑问较多的集中在收入的概念上。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十分注意是“日常活动”,所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入、补贴收入等这类非日常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范畴。也就是说, 收入和有关的费用相配比,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配比,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但营业外收入是一个净收益的概念,不需要与费用配比。   相应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自然灾害损失和投资损失等,也不是日常活动所产生的,不属于费用的范畴。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收入会计要素定义,可以确认为收入的是( )。   A.出售无形资产收取的价款   B.出售固定资产收取的价款   C.出售原材料收到的价款   D.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收取的价款   解析: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十分注意是“日常活动”。 出售原材料属于日常活动,符合收入会计要素定义。选项 ABD都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不能选入。
4.【问题】
“ 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则企业在这一会计期间的所有者权益一定减少。”该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答】
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由此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由于所有者权益中有些项目与盈亏无关,因此不能说企业在一定期间发生亏损,则所有者权益一定减少。   比如企业在发生亏损的这一个会计年度,接受外单位一项固定资产的捐赠,会导致资本公积的增加,但与企业的盈亏无关,所以所有者权益不一定减少;   又比如,企业在发生亏损的这一个会计年度,接受外单位现金捐赠,导致资本公积增加,但与企业的盈亏无关,所有者权益不一定减少,所以该命题不对。
5.【问题】
什么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应如何区分?
【解答】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讲,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的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   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例题:下列组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的有( )。   A.独资企业 B.销售部门   C.子公司   D.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   答案: ABCD   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为日常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依据。 此题四个选项均可作为会计主体。
6.【问题】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自己的资产管理”体现的是什么原则?
【解答】
体现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等都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有关。
7.【问题】
一贯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不得随意变更,所以会计核算方法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变更,这句话对吗?
【解答】
不正确。一贯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做任何变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的披露。比如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就不违背一贯性原则。   例题:下列项目中,违背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要求的有( )。   A.鉴于《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B.鉴于利润计划完成情况不佳,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平均年限法   C.鉴于某项专有技术已经陈旧,将其账面价值一次性核销   D.鉴于某被投资企业将发生亏损,将该投资由权益法核算改为成本法核算   答案: BD   解析:一贯性原则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政策不能作任何变更。一般来说,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一是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改变会计政策,二是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选项 A”属于有关法规发生变化,要求企业改变会计政策;“选项C”属于改变会计政策后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选项“B和D”属于滥用会计政策,违背会计核算的一贯性原则。
8.【问题】
何为收益性支出?何为资本性支出?如何区分判断?
【解答】
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所谓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间的收益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益取得所发生的支出,也就是说,形成非流动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 形成非流动资产 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对给定的支出,应能够判断是收益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   简单地说,一项支出如果形成的是长期资产(非流动资产),那么该支出为资本性支出,否则就是收益性支出。   例题:下列各项支出中,属于收益性支出的是( )。   A.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杂费支出   B.购买专利权支出   C.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   D.购买工程物资支出   答案: C 解析: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杂费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属于资本性支出;购买专利权支出应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属于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 原因是日常修理都属于中、小修理,发生的比较频繁,间隔期一般都在一年以内, 属于收益性支出;购买工程物资的支出应计入工程物资,属于资本性支出。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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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题】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遵循的是不是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应如何判断?
【解答】
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 一般来说, 企业计提各项准备都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现行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有以下内容: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2)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   (3)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4)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     贷: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 【问题】如何掌握应收票据的核算?
【解答】
应收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的内容。应收票据的核算包括:应收票据取得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转让的会计处理、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一)取得应收票据,可以是销售时直接取得票据,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也可以是销售时先计入应收账款,然后购货方用商业汇票抵付产品货款。会计处理为: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二)应收票据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商业汇票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对于不带息商业汇票,持有期间不做任何处理。等票据到期收回时,按票据的面值: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对于带息商业汇票,持有期间应该在年末和中期期末计提利息。这里的中期可以是月末、季度末、也可以是半年末。从考试的角度来讲,没有特别说明,中期期末计息是指 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利息;如果是上市公司,由于要提供季度报表,所以在季度末也应计提利息。   (三)票据转让的会计处理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   (四)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贴现净额)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贴现时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即面值加上至上期末止已经计提的利息)
11.【问题】到期日如何确定,怎样运用“算头不算尾”和“算尾不算头”原则?
【解答】票据到期日的确定,可按月或按日计算。   如果是按月计算的,到期日和出票日为同一个日子。 例如, 7月1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到期日为10月1日。12月8日出票,6个月到期,到期日为第二年的6月8日。   如果是按日计算的,应该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同时,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也就是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例如:5月2日收到30天的票据,则到期日为6月1日。   计算方法如下:   1.算头不算尾:5月2日算第一天(算头),31日为第30天,则6月1日为到期日(不算尾);  2.算尾不算头:5月2日不算第一天(不算头),5月3日算第一天,6月1日即为30天,则为到期日(算尾)。

12.【问题】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这段话中到期不能收回带息票据的分录是否应是: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到期值) ?
【解答】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所以,你的理解不完全正确,转入应收账款时应收票据的金额一般不是到期值。   例题:一应收票据面值10000元,出票日是2003年5月1日,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是2003年11月1日,票面利率12%。   考点解析:   5月1日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0000      贷:应收账款等      10000   6月30日,计提利息=10000×12%×2/12=200元   借:应收票据    200      贷:财务费用     200   6月30日,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0200元   11月1日到期时,如果对方单位未支付款项,则剩余的利息10000×12%×4/12=400元不再计提,按照此时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10200      贷:应收票据   10200
  待到实际收到本息时: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应收账款    10200          财务费用      400

13.【问题】 贴现的含义是什么?
【解答】“贴现”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所以,票据贴现实质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票据贴现就是企业以票据做抵押向银行借款,银行先按到期值的一定比例扣除一定的利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14.【问题】 贴现期如何确定?
【解答】根据现行制度规定,贴现期的计算一定要用天数计算, 其计算原则是从贴现日至到期日按实际天数计算贴现期,同时遵循算头不算尾或者算尾不算头的原则。   例如, 3月5日出票的四个月到期的应收票据,到期日为7月5日,4月5日贴现,贴现期不能按3个月计算,而要按贴现的实际天数(25+30+5=60天)计算。

15.【问题】请老师具体讲解票据贴现的原理、贴现期的计算以及账务处理?
【解答】带息应收票据在贴现时,只要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然后按其差额,直接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即可,财务费用中,贴现利息与尚未计提的利息不需单独列示。   1.带息应收票据贴现 :    例题: 2003年7月2日,甲企业将一张带息应收票据到银行贴现。该票据面值为1000000元,2003年6月30日已计利息1000元,尚未计提利息1200元,银行贴现息为900元。该应收票据贴现时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元。   A. -300 B. -100 C. -1300 D. 900   答案: A   解题思路:   ①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贴现实际所得额;   ②贴现实际所得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值= 1000000(面值)+1000(至2003.6.30已经计提的利息)+1200(尚未计提的利息)=1002200   贴现实际所得额= 1002200(票据到期值)-900(贴现息)=1001300   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 1000000+1000)(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1001300=-300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1300     贷:应收票据 1001000       财务费用 300   所以答案: A。   2.不带息应收票据贴现 :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题: A公司因急需资金,于2003年6月7日将一张2003年5月8日签发、120天期限、票面价值为60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年贴现率为10%。   要求:计算贴现所得额并做出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 (1)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因为是不带息票据)   贴现息 =60000×10%×90÷360=1500元 。   【采用算头不算尾原则:票据到期日为 9月5日(5月份24天,6月份30天,7月份31天,8月份31天,9月份4天);票据持有天数30天(5月份24天,6月份6天);贴现期为90(120-30)天】   贴现实际所得额=60000-1500=58500元。   (2)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00 (实际所得额)     财务费用     1500 (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60000 (贴现时票据的账面余额)

16. 【问题】“按本期赊销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的金额为本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数”该命题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答】正确。按照销货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不考虑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   估算坏账损失的方法中,销货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是以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来估计坏账准备,不考虑坏账准备原有的余额,按本期赊销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的金额,就是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额。而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都应该考虑坏账准备原有的余额。

17.【问题】直接转销法冲销应收账款使应收账款减少,为何会虚增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价值?
【解答】直接转销法是指企业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将应收账款冲销。与备抵法相比:当企业的应收款项很可能已经成为坏账(比如企业十分有可能破产,在备抵法下,要计提坏账准备),而直接转销法由于没有获得实实在在的证据(比如企业已经破产的证据),所以不能进行账务处理,应收账款没有计提坏账准备,其账面价值没有减少,这样的话,就会高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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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问题】坏账准备如何计提?
【解答】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价值。具体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下面通过例题的形式来系统的掌握坏账准备的业务核算:   【例题】某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199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00元,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4‰。2000年发生坏账损失4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000元。2001年发生坏账损失3000元,上年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中有2000元本年度又收回。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1999年初余额为0。   要求: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并作会计分录)。   【解答】解题思路:根据题目的要求知道本题计算的是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首先应判断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本题中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立刻反应到采用这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考虑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明确了解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后,以年为顺序一步步计算每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1)1999年应提坏账准备=800000×4‰=320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3200     贷:坏账准备       3200   2000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作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4000     贷:应收账款       4000   (2)2000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4000-3200=800(元)(借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 980000×4‰=3920(元)   则 2000年应提坏账准备=3920+800=4720(元)(贷方)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4720     贷:坏账准备       4720   (3)2001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作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3000     贷:应收账款        3000   2001年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000     贷:坏账准备        2000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应收账款        2000   2001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800+4720-3000+2000=2920(贷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 600000×4‰=2400(元)(贷方)   则应冲销坏账准备 2920-2400=520(元),即2001年应提坏账准备-52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520    贷:管理费用        520
19.【问题】有无一个简单的坏账准备计提的计算公式?
【解答】有关计提准备的问题,除了销货百分比法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原有余额外,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时都应该考虑坏账准备已有的余额。也就是说先确定坏账准备的余额,然后考虑已有的余额,最后倒挤出本期应该计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   例题:某企业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准备。第一年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 100万元,第二年发生坏账10万元,第二年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00万元,第三年确认的坏账收回5万元,第三年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400万元。   要求:计算每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额。   具体思路如下:   第一年计提坏账准备 100×5%=5万元;   第二年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200×5 %=1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5-10=-5万元。也就是说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借方余额为5万元,要想使期末的坏账准备余额为10万元,那么本期应该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5万元;   第三年坏账准备的余额=400×5 %=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前的余额=10+5=15万元,所以本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20-15=5万元;   所以,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以余额百分比法为例):   期末坏账准备的余额(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期初坏账准备的余额+本期确认的坏账-本期收回的坏账。
20.【问题】所有的应收项目都应该计提坏账准备吗?
【解答】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该计提坏账准备,但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不能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超过承兑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该转作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收不回来的预付账款,则转作其他应收款,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21.【问题】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如何确定?

【解答】在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等于应收账款账户余额和坏账准备账户余额的差额。这里的应收账款账户余额应该等于应收账款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和预收账款所属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而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就是对应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计提坏账准备。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如果题目中没有特别说明,那么可以认为题目中应收账款的余额就是应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同样,其他应收款的确定也是如此,其他应收款的余额等于其他应收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和其他应付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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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时,抵债的资产涉及多项资产时,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解答】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每项资产的抵债金额,那么资产的抵债金额就是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各项资产的抵债金额,就应该按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计算确定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3.【问题】如何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解答】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具体如下: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具体又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51%的股份,则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70%的股份,则A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70%的股份(注意,A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的股份不是42%)。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40%的股份,A公司拥有C公司11%的股份,则A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C公司51%的股份。  从上述合并范围可以看出,纳入合并范围的,必定是被投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另一个企业,但没有投资关系,是不能纳入合并范围的。所以列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是能够被母公司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如果不存在投资关系,即使能够控制一个企业,也不能列入合并的范围。存在投资关系是合并的前提条件。   不能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注意: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4.【问题】如何掌握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销?
【解答】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销分录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上述抵销分录的原理为:本期发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收入与本期发生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之差即为本期发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成本。抵销分录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存货"两项之差即为本期发生的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针对考试,将上述抵销分录分为:  (1)将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将本期内部商品销售收入抵销  借: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将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具体处理时,也可以这样处理:  如果期初存货本期尚未出售,那么首先应该抵销期初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其会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存货  如果期初存货本期已经出售,抵销期初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会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内部销售的抵销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抵销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该存货不包括期初未售出的内部存货)
5.【问题】在判断关联方关系时,如何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解答】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体应用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如,两个企业有一位共同的董事,该董事能同时对两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虽然它们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但是也应当将这两个企业视为关联方。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一般来说,题目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否则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问题】董事会宣告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中涉及到股利分配的,何时作为调整事项,何时作为非调整事项?如何处理?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下同),或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均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企业发放的股利均作为实际发放年度的事项进行处理,企业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和"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均反映上年度实际分配的股利。
7.【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如何处理?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吗?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定对某些会计政策进行重大改变,这将会影响其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处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账务处理时作为报告年度下一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来进行处理。
8.【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调整?
【解答】首先,要看题目的说明,按题目的说明进行处理。如果题目中说明"假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则处理中涉及到损益的,都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其次,如果题目中没有说明,那么要看调整的内容是否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且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则作为时间性差异处理,调整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则不作处理;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调整应交税金。属于时间性差异的,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调整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则不作处理。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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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项中扣除。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的经济业务主要涉及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其他业务收入”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销项税额部分)”项目、“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等,通过对上述等项目进行分析,则能够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若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均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该项目的确定则比较容易。我们知道,报表中某项目余额的变动即为该项目发生额的变动,因此,我们只需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为计算的起点,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项目进行余额变动的调整即可计算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但由于制度的规定和企业一些特殊的作法等原因,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可能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无关,这些发生额则要做特殊处理,可称其为特殊调整业务。特殊调整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以及“现金类” 账户的业务(上述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除外);另一种情况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类”账户的业务。典型的特殊调整业务包括:(1)计提坏账准备;(2)收到债务人以物抵债的货物;(3)销售业务往来账户与购货业务往来账户的对冲,如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对冲;(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中含有的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如将货物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5)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息等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 特殊调整业务  上述公式中的特殊调整业务作为加项或减项的处理原则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借方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则作为加项处理,如以非现金资产换入应收账款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贷方对应的账户不是“现金类” 账户的业务,则作为减项处理,如计提坏账准备业务(计提坏账准备业务,管理费用增加,应收账款减少)等。  例如:某企业2002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应收账款项目:年初数100万元,年末数120万元;(2)应收票据项目:年初数40万元,年末数20万元;预收账款项目:年初数80万元,年末数90万元;(4)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37万元;(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该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本期发生坏账收回2万元,应收票据贴现使“财务费用” 账户产生借方发生额 3万元,工程项目领用的本企业产品100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收到客户用11.7万元商品(货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抵偿前欠账款1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根据上述资料,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6000万元和销售商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20万元(1037-17)作为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起点;应收账款本期增加20万元,应作为减项处理;应收票据本期减少2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预收账款本期增加1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息3万元和收到客户以商品抵偿前欠账款12万元,这三项业务均是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或应收票据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账户,因此应作为减项处理;本期发生坏账收回业务属于应收账款减少收到现金的业务,已在应收账款项目的余额变动调整中处理,因此不属于特殊调整业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特殊调整业务=(6000+1020)-20+20+10-5-3-12 =7010万元   例题:某企业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2002年应收账款的年初数为150万元,期末数为120万元,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该企业200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万元。  A.1188 B.1178 C.1212 D.1202   答案:A  解析:  (1)计提坏账准备,只是会计核算的结果,实际上并不影响当期现金流量。  (2)但此处需要注意,如果所利用的资料是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而不是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因为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已扣除了坏账准备,所以应当从应收账款项目中予以加回,以反映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另一方面期末应收账款表示未收到现金的款项,因此应当将期末应收账款从当期销售收入中予以扣除。  (3)此题中,所利用的资料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资料,而不是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资料,所以应当考虑坏账准备冲减的应收账款项目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0+170)+30-12=1188万元  常见的问题:“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为什么只减去“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而不减“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  思路:发生坏账,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因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是扣除掉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所以这里坏账准备的减少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而贷记应收账款,又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减少,所以借贷相抵后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没有影响,从而对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也没有影响,所以不调整。   而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增加,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使应收账款减少,但是应收账款的减少没有收到现金,而是计入了“管理费用”,所以应调减。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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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题】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如何计算?
【解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主要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项中扣除。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的经济业务主要涉及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其他业务收入”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销项税额部分)”项目、“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等,通过对上述等项目进行分析,则能够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若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均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该项目的确定则比较容易。我们知道,报表中某项目余额的变动即为该项目发生额的变动,因此,我们只需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为计算的起点,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项目进行余额变动的调整即可计算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但由于制度的规定和企业一些特殊的作法等原因,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可能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无关,这些发生额则要做特殊处理,可称其为特殊调整业务。特殊调整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以及“现金类” 账户的业务(上述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除外);另一种情况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类”账户的业务。典型的特殊调整业务包括:(1)计提坏账准备;(2)收到债务人以物抵债的货物;(3)销售业务往来账户与购货业务往来账户的对冲,如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对冲;(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中含有的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如将货物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5)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息等等。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 特殊调整业务  上述公式中的特殊调整业务作为加项或减项的处理原则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借方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 账户,则作为加项处理,如以非现金资产换入应收账款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贷方对应的账户不是“现金类” 账户的业务,则作为减项处理,如计提坏账准备业务(计提坏账准备业务,管理费用增加,应收账款减少)等。  例如:某企业2002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应收账款项目:年初数100万元,年末数120万元;(2)应收票据项目:年初数40万元,年末数20万元;预收账款项目:年初数80万元,年末数90万元;(4)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元;(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37万元;(6)其他有关资料如下: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该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本期发生坏账收回2万元,应收票据贴现使“财务费用” 账户产生借方发生额 3万元,工程项目领用的本企业产品100万元,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收到客户用11.7万元商品(货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抵偿前欠账款1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根据上述资料,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6000万元和销售商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20万元(1037-17)作为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起点;应收账款本期增加20万元,应作为减项处理;应收票据本期减少2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预收账款本期增加1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息3万元和收到客户以商品抵偿前欠账款12万元,这三项业务均是应收账款(含坏账准备)或应收票据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账户,因此应作为减项处理;本期发生坏账收回业务属于应收账款减少收到现金的业务,已在应收账款项目的余额变动调整中处理,因此不属于特殊调整业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预收账款本期增加额+特殊调整业务=(6000+1020)-20+20+10-5-3-12 =7010万元   例题:某企业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2002年应收账款的年初数为150万元,期末数为120万元,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该企业2002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万元。  A.1188 B.1178 C.1212 D.1202   答案:A  解析:  (1)计提坏账准备,只是会计核算的结果,实际上并不影响当期现金流量。  (2)但此处需要注意,如果所利用的资料是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而不是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因为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已扣除了坏账准备,所以应当从应收账款项目中予以加回,以反映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另一方面期末应收账款表示未收到现金的款项,因此应当将期末应收账款从当期销售收入中予以扣除。  (3)此题中,所利用的资料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资料,而不是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资料,所以应当考虑坏账准备冲减的应收账款项目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00+170)+30-12=1188万元  常见的问题:“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为什么只减去“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而不减“2002年发生坏账10万元”。  思路:发生坏账,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因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是扣除掉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所以这里坏账准备的减少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而贷记应收账款,又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减少,所以借贷相抵后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没有影响,从而对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也没有影响,所以不调整。   而计提坏账准备12万元,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增加,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使应收账款减少,但是应收账款的减少没有收到现金,而是计入了“管理费用”,所以应调减。7.【问题】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额的基数。它是在税前会计利润的基础上,经过对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的调整而计算得出的。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或减)永久性差异-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也就是说,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会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华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所得税采用递延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  (1)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  (2)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3)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补贴收入300万元。  (5)计提坏账准备300万元(其中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  假定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均属于时间性差异,华丰公司在未来3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要求:计算华丰公司20×1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解析:已知会计利润等于2000万元。要计算应交税金,首先需要计算出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析上述内容可知:  (1)权益法确认下,会计按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计算投资收益,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时,其投资收益为永久性差异;当双方所得税税率不同时(注意是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其投资收益为时间性差异。 但要注意,这里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是差异的金额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乘积,而是先将差异还原成被投资企业的税前利润,然后乘以双方所得税税率的差额。  (2)国债利息收入属于永久性差异,会计上计入投资收益,增加会计利润,但税法规定不能计入应纳税所得,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减。  (3)因违反合同支付违约金会计和税法的规定是相同的,都可以计入有关费用中,所以支付的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差异,不需要进行调整。但如果是因违反法规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则属于永久性差异,税法上是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  (4)补贴收入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是相同的,会计上计入收入,税法上计入应纳税所得,所以不属于差异,不需要调整。  (5)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会计上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当期的利润,但税法规定按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扣除,这样超过规定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属于时间性差异,在计提时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等实际发生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300万元的坏账准备有250万元属于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属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不能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  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300-50+(300-50)+200=2100(万元)  本期应交所得税=[2000-300-50+(300-50)+200]×33%=693(万元)  若本题还要求计算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则应继续计算如下:  计入递延税款的金额(借方)=〔(300-50)+200〕×33%=148.5(万元)  所得税费用=693-148.5=544.5(万元),分录:  借:所得税 544.5  递延税款 148.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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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题】如何理解所得税会计的处理程序?
【解答】企业的所得税会计的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已知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税前利润+(或减)永久性差异-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其次,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计算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转回时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转回时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的计算:  一般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时间性差异×所得税率(递延法下,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按原来的税率计算,债务法下,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用现行税率计算)  特殊的时间性差异如: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时,其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的计算如下:  时间性差异=(投资收益的金额)/(1-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例题1:某企业2002年度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资料如下:  (1)本年度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  (2)本年度投资收益120000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15000元,按权益法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当年净利润的份额85000元。按税法规定,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计入应纳税所得,本年度被投资企业未宣告股利。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 (3)本年度按会计方法计算的折旧费用为40000元,折旧费用全部计入当年损益;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纳税所得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为20000元。  要求:  (1)按应付税款法计算本年度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2)按递延法计算本年度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  (3)计算采用递延法比应付税款法核算增加或减少的本年度净利润。  解析: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本期所得税费用与本期应交所得税相等。  本年度应交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600000元-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85000元+多提折旧费用20000元)×33%=169950元。  本年度所得税费用=169950元  借:所得税 16995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9950  (2)采用递延法核算  无论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还是采用递延法核算,本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应相等,即应交所得税等于169950元。在递延法下,首先应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金额和递延税款发生额,然后才能确定所得税费用金额。  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85000元,由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低于该企业所得税税率,因此,按递延法核算应确认的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为:  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85000/(1-15%)×(33%-15%)=18000元。  该企业由于会计上多计提折旧20000元使递延税款产生的借方发生额为:  递延税款借方发生额=20000×33%=6600元。  上述两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的递延税款本期贷方发生额为11400元。  本年度所得税费用=本年度应交所得税169950元+本年度递延税款贷方发生额11400元=181350元。  借:所得税 181350  贷:递延税款 114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9950  (3)采用递延法比采用应付税款法减少的本年度净利润=181350-169950=11400元。
9. 【问题】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债务法下如何调整递延税款的余额?
【解答】债务法下,当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应调整递延税款账户的余额。若税率调高,应该调增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若税率调低,应该调减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  例如: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借方,调增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贷记“递延税款”;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贷方,调增余额时,贷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借记“递延税款”。  从另一方面讲,债务法核算的特点是:递延税款的余额=累计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例如,企业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上年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为33. 说明累计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33/33%=100。如果本年所得税税率为30%,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80,那么本年末递延税款的余额=(100+80)×30%=54(贷方)。  或者换一种算法,递延税款的贷方年初余额为33,本年时间性差异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金额=80×30%=24 由于税率变动调整递延税款的金额(税率降低,调减余额)100×(33%-30%)=3(借方), 所以递延税款的余额=33+24-3=54(贷方)。  如果存在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由于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不等于投资收益的金额×所得税税率,所以,上述结论不成立。  例题:某企业对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上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递延税款”科目贷方余额为120万元。本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年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200万元。该企业本年“递延税款”科目发生额为( )万元。  A.借方54 B.贷方78 C.借方78 D.借方48  答案:A  解析:递延税款科目借方发生额=200×33%-120/30%×(33%-30%)=54万元,其中200×33%是当期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120/30%×(33%-30%)是税率变动对递延税款余额的调整,调整前余额在贷方,税率升高,所以递延税款的调整金额的方向和余额的方向相同,所以120/30%×(33%-30%)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
10. 【问题】如何具体运用递延法和债务法?
【解答】我们可以结合例题来说明该问题:  例题1:某工业企业1996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33元,累计时间性差异为100元。其他资料如下:  该企业1997年-2001年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在税前会计利润中扣除的费用金额与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项目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在税前会计利润中扣除的费用金额 1040 1020 1030 1015 1035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费用金额 1258 1272 1260 1255 15  该企业所得税税率原为33%,1999年1月1日起所得税税率改为30%;2001年1月1日起所得税税率改为18%。  在递延法下,2001年转销的时间性差异中570元用33%的所得税税率转销,其余用30%的所得税税率转销。  该企业1996年至2001年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800元。  要求:分别用递延法和债务法计算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应交所得税金额和“递延税款”科目的本年发生额以及年末余额(注明“递延税款”科目发生额和余额的借贷方),并将计算结果填入下列表格内(单位:元)。   本题不需要列出计算过程和编制会计分录。项目 1997年1月1日 1997年度 1998年度 1999年度 2000年度 2001年度应交所得税 -          递延税款发生额 - - - - - -递延法 -          债务法 -          递延税款年末余额 - - - - - -递延法            债务法              答案: 项目 1997年1月1日 1997年度 1998年度 1999年度 2000年度 2001年度应交所得税 - 192.06[(800-218)×33%] 180.84[(800-252)×33%] 171[(800-230)×30%] 168[(800-240)×30%] 327.6 [(800+1020)×18%]递延税款发生额 - - - - - -递延法 - 71.94(贷方)(218×33%) 83.16(贷方)(252×33%) 69(贷方)(230×30%) 72(贷方)(240×30%) 323.1(借方)(570×33%+450×30%)债务法 - 71.94(贷方)(218×33%) 83.16(贷方)(252×33%) 51.9(贷方)[[230×30%-(100+218+252)×3%] 72(贷方)(240×30%) 308.4(借方)[1020×18%+ (100+218+252+230+240)×12%]递延税款年末余额 - - - - - -递延法 33(贷方) 104.94(贷方) 188.10(贷方) 257.1(贷方) 329.1(贷方) 6(贷方)债务法 33(贷方) 104.94(贷方) 188.10(贷方) 240(贷方) 312(贷方) 3.6(贷方)  答案中的考点解析:  1、计算各年的应交税金:  已知各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和各年的时间性差异。其中税前会计利润中扣除的费用低于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费用,该差额属于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所以在1997——200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减去两种扣除数的差额。2001年属于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转回,所以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应该加上。  2、在递延法下,递延税款的发生额的确定如下:  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用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用发生时的税率计算,所以97年、98按33%计算递延税款,99年和2000年按30%计算递延税款,01年转回时间性差异时,其中570按33%计算,剩余的按30%计算。  3、在债务法下,递延税款的发生额的确定如下:  发生和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都用当时的税率计算,但税率变更时,要对递延税款的余额进行调整,税率升高,调增递延税款的余额,税率降低,调减递延税款的余额。本题中,99年和01年税率变动,调低税率,所以应该对递延税款的年初余额进行调整,调整时递延税款的余额在贷方,所以将调整的金额计入递延税款的借方。调整是对以前累计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调整,包括题目表格中的差额和期初累计时间性差异100。  例题2.某企业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期末“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为264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40%。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 240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3%。本期期末“递延税款”科目余额为( )万元。   A.1386(贷方) B.2970(贷方) C.3432(贷方) D.3600(贷方)  答案:B  解析:本期期末“递延税款”科目余额=(2640÷40%+2400)×33%=2970万元(贷方)  例题3.乙公司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上期期末“递延税款”账户的贷方余额为33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分别为3500万元和3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0%;本期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1200万元。乙公司本期期末“递延税款”账户的贷方余额为( )万元。  A.3600 B.3864 C.3900 D.3960  答案:B  解析:“递延税款”账户的贷方余额=3300+3500×30%-300×30%-1200×33%=3864万元。  例题4:采用递延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因素有( )。   A.本期应交的所得税  B.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  C.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  D.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  E.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  答案:ABCDE  解析: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为:  借:所得税  递延税款(或者贷)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所以本期应交所得税影响本期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反映在递延税款中,因此,选项“ABCDE”均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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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问题】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所计提的折旧费用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时是否与该设备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情况直接相关?具体应如何处理?
【解答】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从利润表角度看(非资产负债表法),只有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不确认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  例如,某工业生产企业为生产产品而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会计标准计提的折旧额为500万元,按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为600万元,当期折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生产的产品至期末未对外销售,即这部分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用只影响存货的成本价值,但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当前期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用随同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出售时,才影响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由此该项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才能确认递延税款。假定该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80%对外销售,该产品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只有80%的部分转入了主营业务成本,从而影响了净利润,当期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折旧费用金额为80万元[(600-500)×80%],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为26.4万元(80×33%)。
1.【问题】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
【解答】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流转税及所得税。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范围内税前扣除外,其他捐赠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时,应按捐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涉及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不含所得税、下同),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捐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捐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等科目,按捐出资产涉及的应交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涉及捐出固定资产的,应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捐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及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进行核算,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企业对捐出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在捐出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纳税调整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  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捐赠资产应计入损益的金额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为永久性差异,无论是按应付税款法还是按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均应按照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确认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企业在计算捐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以下公式计算的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  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按税法规定认定的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捐出资产的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已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捐赠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缴纳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因捐赠事项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  企业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纳税调整金额,即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及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问题】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
【解答】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指根据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如接受捐赠的资产为货币性资产,则指实际收到的金额。“接受捐赠资产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指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因接受捐赠资产另外支付的构成受赠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如接受捐赠的资产为货币性资产,则指实际收到的金额。这里的货币性资产指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除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纳税调整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有关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或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包括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尚在税法规定允许抵扣期间内的亏损,下同)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执行本问题解答后,取消“资本公积”科目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并将“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2)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3.【问题】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方法应注意什么问题?
【解答】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包括境外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的折算,以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不同的货币编报的会计报表的折算。  1.我国对资产负债表的折算方法如下:①所有资产和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②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③“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金额直接填列。④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⑤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金额列示。  2.我国对外币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折算方法如下:①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按照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但是,若采用合并报表决算日的汇率,则须在合并报表附注中说明。②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中该项目的金额填列。③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期折算后的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数列示。④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根据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其他各项目金额计算确定。⑤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折算后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有关数字列示。
4.【问题】对于接受的外币资本投资业务,外币款项和实收资本应如何入账?
【解答】对接受的外币资本投资业务,无论企业的记账汇率如何选择,对收到的外币款项,只能按收款当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帐本位币。实收资本按照合同规定的汇率折算。
5.【问题】如何确定权益法下投资收益及分得利润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解答】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时,其投资收益为永久性差异;当双方所得税税率不同时(注意是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其投资收益为时间性差异。但要注意,这里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是差异的金额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乘积,而是先将差异还原成被投资企业的税前利润,然后乘以双方所得税税率的差额。
6.【问题】企业的记账汇率就是当日市场汇率吗?
【解答】企业的记账汇率可以是月初汇率,也可以是当日市场汇率,企业进行的外币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的经济业务,其外币账户一般应该用记账汇率折算。也就是说,业务发生后,外币账户既要登记外币的金额,还要登记折合后的本位币金额,这个折合汇率就是记账汇率。从考试的角度来讲, 题目中会明确说明企业的记账汇率采用何种汇率折算, 所以看题时一定要注意题目给出的记账汇率是当日汇率, 还是月初汇率。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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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问题】所有的外币账户都是用记账汇率折算吗?
【解答】(1)发生的外币业务,外币兑换业务中,外币账户用记账汇率折算,换入的人民币用银行买入价折算,换出的人民币用银行卖出价折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2)接受外币投资时,接受的资产用当日汇率折算,如果有合同汇率的,实收资本用合同汇率折算,如果没有合同汇率,实收资本用当日汇率折算,实收资本和接受的资产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3)除了上述业务中,其他的外币业务(购销业务、外币借款业务等),都是用记账汇率折算。  例题1: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投入,但未约定折算汇率。中、外投资者分别于2001年1月1日和3月1日投入30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2001年1月1日、3月1日、3月31日和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8.20、1:8.25、l:8.24和1:8.30。假定该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的汇率折算。该企业2001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A.3280 B.3296 C.3285 D.3320   答案:C  解析:接受外币投资的,如果有合同约定汇率的,实收资本按合同汇率折算。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汇率,那么“实收资本”按收到投资时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该企业2001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300×8.2+100×8.25=3285万元人民币。  例题2:在投资合同已约定有折算汇率的情况下,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收到外币资本投资时应采用的折算方法是( )。  A.收到的外币资产和实收资本均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  B.收到的外币资产和实收资本均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  C.收到的外币资产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  D.收到的外币资产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  答案:D  解析:接受投资, 一方面资产增加, 另一方面实收资本增加。在投资合同已约定有折算汇率的情况下,收到的外币资产按收到当日的汇率折算,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如果没有约定汇率, 收到的资产和实收资本都按当日汇率折算。
8.【问题】如何计算汇兑损益?
【解答】期末计算各个外币账户的汇兑损益时,基本原理为:无论是本币还是外币金额,都要符合“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期末余额”这样的公式。外币金额没有问题,本币是外币金额与记账汇率折合后的结果,由于记账汇率不同,所以,就会出现不符合公式的情况,而其差额就是要求的汇兑损益。对于资产类账户,如果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0,那么发生了汇兑损失,反之,就发生了汇兑收益。  (1)对于资产类账户,当上述差额< 0,说明发生汇兑损失:  借:财务费用


--  作者:猩星
--  发布时间:2008/8/10 8: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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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会计差错更正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企业对于发现属于当期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当期相关项目。  2.本期发现前期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为简化,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上年数。  (1)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关  ①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②企业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即调整发现当期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上年数相关项目数字。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利润分配表中上年数栏目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2)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属于非常重要内容)  ①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即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本期数(利润表本年累计数、利润分配表本年实际数)和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②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即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如果涉及)、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期末数相关项目以及报告年度利润分配表本期数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  值得说明的是,本期发现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汇算清缴日之前)是否调整应交所得税、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是考生较为关注的问题。其处理原则是:  (1)按题目给定的假定条件去做;  (2)若题目没给定假定条件,按税法规定,调整事项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在会计处理上应调整应交所得税。具体来说,①若调整事项涉及损益类项目,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相同时,则应考虑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如销售退回等。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不同时,则不应考虑应交所得税的调整,如更正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②若调整事项不涉及损益类项目,但按税法规定可调整应纳税所得的,会计处理上也应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如实际支付的诉讼赔偿(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3)若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同时调整事项涉及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则应考虑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6.【问题】企业用于生产产品的设备所计提的折旧费用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在计算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时是否与该设备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情况直接相关?具体应如何处理?
【解答】在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从利润表角度看(非资产负债表法),只有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不确认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  例如,某工业生产企业为生产产品而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会计标准计提的折旧额为500万元,按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折旧额为600万元,当期折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生产的产品至期末未对外销售,即这部分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用只影响存货的成本价值,但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当前期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用随同所生产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出售时,才影响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由此该项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才能确认递延税款。假定该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80%对外销售,该产品成本中的折旧费用只有80%的部分转入了主营业务成本,从而影响了净利润,当期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折旧费用金额为80万元[(600-500)×80%],产生的递延税款贷项金额为26.4万元(80×33%)。
7.【问题】如果一定时期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该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会产生递延税款借方金额。如不能抵减,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可以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税款借项)的前提条件是:一定时期产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预计能在未来转回的时期内(一般为3年)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不能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而应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举简例说明如下:  某固定资产原价为40000元,会计上采用1年折旧,无净残值;税法上采用直线法2年折旧,所得税税率为33%。此时,第1年会产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20000(40000-40000/2)元,会形成递延税款借方金额6600(20000×33%)元。  如果该企业预计在第2年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时的税前会计利润为0,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在第1年末不能确认6600元的递延税款借项,应将其全部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6600”,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  如果该企业预计在第2年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时的税前会计利润为5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在第1年末可以确认1650(5000×33%)元的递延税款借项,借记“递延税款1650元”、“所得税4950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00元”科目。
8.【问题】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债务法下如何调整递延税款的余额?
【解答】债务法下,当所得税税率变动时,应调整递延税款账户的余额。若税率调高,应该调增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若税率调低,应该调减递延税款账户原有方向的余额。  例如: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借方,调增余额时,借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贷记“递延税款”;调整前递延税款余额在贷方,调增余额时,贷记“递延税款”,调低税率时,借记“递延税款”。  从另一方面讲,债务法核算的特点是:递延税款的余额=累计发生的时间性差异×现行所得税税率。  例如,企业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上年所得税税率为33%,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为33. 说明累计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33/33%=100。如果本年所得税税率为30%,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80,那么本年末递延税款的余额=(100+80)×30%=54(贷方)。  或者换一种算法,递延税款的贷方年初余额为33,本年时间性差异计入递延税款的贷方金额=80×30%=24 由于税率变动调整递延税款的金额(税率降低,调减余额)100×(33%-30%)=3(借方), 所以递延税款的余额=33+24-3=54(贷方)。  如果存在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由于投资收益形成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不等于投资收益的金额×所得税税率,所以,上述结论不成立。
9. 【问题】在外币业务中所列的四种业务,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时,是否既可以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
【解答】外商投资企业接受外币资产投资时,收到的资产必须采用收到外币资产时的市场汇率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而不能采用收到外币资产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其他三种业务,既可以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进行折算,关键是要看题目的要求。
10. 【问题】如何掌握汇兑损益的会计处理?
【解答】计算出汇兑损益后,其具体的处理原则为:  (1)属于筹建期间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2)对于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除上述情况外,发生的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所以,在生产经营期间,外币账户期末计算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但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包括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汇兑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在建工程。
第六贴
1.【问题】在判断关联方关系时,如何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解答】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体应用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如,两个企业有一位共同的董事,该董事能同时对两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虽然它们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但是也应当将这两个企业视为关联方。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一般来说,题目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否则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问题】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出售资产等交易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
【解答】  第一,凡是确认为收入的事项,在确认收入时,必须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如果未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的,则不应确认为任何收入。  第二,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实际价格低于或等于所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账面价值的,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确、公允的价格外,均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给关联方的,在确定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提供相关可*的证据,如果缺乏可*的证据,则应按与关联方之间交易进行处理。   第四,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按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收入与按税法规定不同的,则按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收入,按税法规定纳税。  第五,上市公司出售相关资产之前,应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资产出售时,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并结转。  第六,上市公司对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承担债务或费用、委托或受托经营企业、关联方占用资金等交易,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3.【问题】如何掌握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占用资金的会计处理?
【解答】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市公司应按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取得的资金使用费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应将相当于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超过按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资金占用费)     贷:财务费用(冲减的财务费用)       资本公积――关联方交易(收到的占用费超过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额)